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11年,中纪委、监察部和预防腐败局提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2012年,湖北省纪委安排部署工作,并于今年在全省开展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寻求突破。国有企业作为社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深入有效地推进工作,对于有效防治腐败意义重大。
一、认识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对国有企业来说,说是一项“老”工作,它是在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基础上开展的,是工作的延续和深化;但也是一项新工作,因为它是从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角度提出来的。
(一)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是全面防治腐败工作的延伸。社会领域防治防治腐败工作是除党政机关以外领域的腐败防治工作。以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是党政机关,现在中央把除了党政机关以外的都划入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范畴,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二是事业单位,包括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三是社会组织,包括社团、基金会、律师协会等;四是市场中介组织,有些地方出问题是跟中介组织有直接关系;五是基层自治组织,包括社区、村委会等。由此可见,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范围非常广,任务非常重,难度也很大,其重点由以前的党政机关进一步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从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延伸到社会领域。
(二)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是源头治腐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社会对行贿和受贿方面的处理并没有给予同等的对待,往往偏重于受贿方,而对行贿方的量纪量刑略显不足。国有企业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在项目竞标等环节,往往迫于一些要求,进行利益输送。刘志军事件发生后,铁路系统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其中也反映出有的企业在争取工程项目中想办法送、找关系送,这既是害自己,同时也是害别人。究其根本,在治理权力部门腐败问题的同时,其他领域一样不能忽视,所以说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也是源头治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是国资监管重点工作的深化。湖北省委在社会领域防治腐败中给国有企业提出了四个重点任务,这些任务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同时,也是当前国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的重点工作。比如,目前湖北省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代会在企业能真正发挥作用。这与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重点工作要求是一致的。
(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是营造社会清廉环境的重大举措。当前,湖北省正处于“黄金十年”的重要发展期,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近年来,湖北省国有企业推进在防治腐败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有的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有的是思想观念问题,特别是有些人认为出现腐败问题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见怪不见、习以为常,这种意识往往进一步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所以,要全方位地防治腐败,使整个社会要形成一个廉洁的大环境。
(五)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领域防治腐败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内容,既是中央、中纪委、湖北省委、湖北省纪委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不断强化、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作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防治腐败工作要带好头、作好表率。过去湖北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党风廉政教育、惩防体系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查办案件等等,这些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按照湖北省委、省纪委的新要求和标准,还有许多值得深化的地方。把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完成好,对于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和国资监管工作的水平,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和切入点。
二、抓住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关键点
湖北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的文件中对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的工作任务主要有四项: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资本、投资和产权监管,加强财务和工程项目监管,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国有企业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抓好工作落实。
(一)明确重点任务。这些工作任务既涉及到湖北省国资委机关处室又涉及到企业,覆盖面很广。所以应明确各自的任务,抓好分工负责,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湖北省国资委印发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2013年推进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工作方案》(鄂国资党纪检〔2013〕34号),对四项工作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分工,选择了12家企业作为不同任务的试点单位、10个机关处室作为牵头单位和责任处室,共同抓好国有企业防治腐败工作。
(二)把握关键环节。把握关键环节和做法是开展好工作的基础。一是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要求试点企业和处室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具体、明确,符合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不然工作难以推动。二是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细化流程,因为制度是工作的落脚点,机制是制度实施的保证,流程是工作实施的规范体现。三是解决好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助推工作更上一层楼。通过开展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使企业的业务工作、反腐倡廉工作等再上一层楼。
(三)深化工作内容。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不应仅局限于文件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试点企业和处室在工作中认为事关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其他重点工作也可以列入其中,共同推进。因为企业类型不同,如有生产型的、功能型的、服务型的,其防治的重点也应不同。在工作方法上,要求要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不能空对空;处室要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完成好国有企业领域防腐治腐工作。
三、取得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效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见成效”工作目标,今年是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起步和打基础之年,起步起得稳、基础打得牢,对于整项工作开展的好坏起着关键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有效推进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湖北省国资委组建由主任、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也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了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湖北省国资委纪委和企业纪委(纪检组)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要做好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对工作做好具体安排。要求各个处室要做好自身层面的工作,比如董事会建设、试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试点企业在落实好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加强与责任处室的联系,共同沟通研究问题,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针对企业实际和任务安排,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做好工作推动。对现有的工作进行清理,哪些已经做了,哪些需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进一步探索,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制度进行梳理,哪些要进一步建立,进一步完善的,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使这项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效果,保证权力运行规范,监督有效。
(三)注重创新探索。关键是明确思路,注重工作开拓,大胆创新。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要和生产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创新,要在建立完善制度中创新一批新的、好的管理制度;要在廉洁风险防控中创新,特别是要在风险预警、监督、处置方式方法上创新;要在简化优化审核审批项目和程序中创新,做到项目最简,程序最优;要在信息化建设中创新,把制度、办法变成工作的软件程序;要在董事会建设中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四)加强总结和提高。对于国有企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要“新”“老”结合地开展,既要注重过去的工作基础,又要按照新要求抓好推进。要注重在工作中总结,边推进、边研究、边总结,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交流,积极宣传推广好的做法经验。要加强督办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实,促进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要适时召开试点工作交流会,研究工作,不断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注重总结评估,把这项工作真正按要求做到位。
(作者系湖北省国资委纪委书记) |